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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8/23

    本报讯 记者王乾报道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鹤岗市城乡建设局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和做法,全力推进鹤岗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改造后的既有居住建筑达到了国家要求50%的建筑节能标准。

    鹤岗市既有居住建筑住宅面积1800万平方米,需节能综合改造680万平方米,到去年已完成153.4万平方米,2010年计划完成节能综合改造任务180万平方米。

    近年来,鹤岗市加大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在外墙改造前,建筑内墙表面时常出现结露、发霉现象,改造后有效避免了热桥和结露现象;屋顶改造前含水率高、保温失效、顶层“冬冷夏热”,改造后有效避免了这些缺陷;门窗改造前为空腹钢窗和木窗,绝大部分开启扇已严重变形,关闭不严,改造后保温、隔音效果较好;供暖系统改造前为上供下给单管串联系统,不可调节温度、不可计量,改造时采取户表户阀、表阀一体加栋表两种安装方式进行推广安装,为今后分户供热计量配套政策及措施的出台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改造后的既有居住建筑达到了国家要求50%的建筑节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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