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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热计量收费新政仍在制定 今年按面积收费

    发布时间:2010/09/09

        生活日报9月8日讯(记者 徐佳)由于热计量收费新政仍在制定过程中,这个供暖季济南市施行供热计量的小区仍要先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新政策施行后按照“多退少不补”的原则退费。

        从9月开始,济南市两大供热企业已经陆续开始收取2010-2011年度采暖季的供热费用。据济南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济南按照用热计量收费的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这个供暖季需要先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然后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来进行退费。

        济南热电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的供热收费按照核实后的建筑面积收费,供热价格为每平米26.7元。封闭式阳台安装供热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算收取采暖费,未安装供热设施的按50% 计算收取采暖费;未封闭的阳台不收费。

        今年还将有不少市民加入集中供热,这些新用户对于收费面积可能会存在疑问。济南热电工作人员说,“如果对面积存在疑问,可以进行复核,复核时要携带房产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交费信息卡和已签订的供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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