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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供热计量价格三种方案可选 代表正在讨论

发布时间:2010/10/22

      新浪河南从郑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供热计量价格听证会定于今日上午9点举行。
  据悉: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计14人:消费者6人,经营者3人,专家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1人,市城建委1人。

  其中:消费者6名,委托郑州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3名,委托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推荐;相关专家1名,由郑州市物价局聘请;其他人员4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城市管理局1名,建委1名,由郑州市物价局邀请。

  供热计量热价方案

  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1195号)第15条规定: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河南省四厅委《转发国家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建城[2010]11号)文中提出,为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可将两部制热价中按面积收取的基本热价暂按30%执行。考虑郑州市供热计量改革的实际情况,参考外地试点城市的方案,为促进城市供热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便于大家分析比较,我们提出了三种方案供讨论,基本热价比例分别按30%、40%、50%计算。

  (一)方案

  方案一:基本热价比例取30%

  基本热价:6.84元/㎡·采暖季

  计量热价:0.217元/kwh

  方案二:基本热价比例取40%

  基本热价:9.12元/㎡·采暖季

  计量热价:0.186元/kwh

  方案三:基本热价比例取50%

  基本热价:11.4元/㎡·采暖季

  计量热价:0.155元/kwh

  对居民和供热企业的影响

  举例:居民住房套内建筑面积90㎡,居民用户每天白天8小时室内温控阀门关小,热量表流量(用热量)为正常的30%,今年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居民计费面积11万㎡。则方案一,一个采暖季每户居民节费335.16元,供热企业收入减少40.96万元;方案二,一个采暖季每户居民节费287.28元,企业收入减少35.11万元;方案三,一个采暖季每户居民节费239.4元,企业收入减少29.26万元。

  由此可见,基本热价比例越小,计量热价标准越高,通过行为节能,居民节省金额越大。相应的,企业的收入减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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