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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电代煤、气代煤”补贴资金这样领

发布时间:2016/11/16

 

11月1日本报刊发《我市开启“电代煤、气代煤”模式》一文后,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询问领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和洁净型煤购买等相关事项。11月2日,记者就此联系了市发改委、工信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此次“电代煤、气代煤”补贴资金的发放单位为纳入“电代煤、气代煤”项目实施清单的燃煤锅炉、燃煤窑炉企业用户,农村“电代煤、气代煤”用户以及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安装使用电采设备、电炊具以及燃气壁挂炉等取代燃煤(柴)的居民用户,具体发放将依据入户核查、三方确认、组织改造、限时办结、组织验收、结算补贴的操作流程进行。
 
首先,各县(市)区将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对辖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情况、居民散煤使用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采暖以及食堂用煤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各县(市)区将按照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的原则,确定实施改造的方式,建立“电代煤、气代煤”项目实施清单,并经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燃气改造企业,居民(用户)三方确认。
 
三方确认后,依据建立的“电代煤、气代煤”项目实施清单,我市将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组织公开招标,确定“电代煤、气代煤”设备(炊具、采暖炉等)供应商。居民用户可根据采暖面积和供热需求在中标企业和产品目录中自由选择。其中,设备供应商将负责设备安装和运维,供电企业将加快组织电力设备改造,确保安全、稳定供应。据悉,按照“电代煤、气代煤”工作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设备招标、电力设施改造入户工作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以确保居民采暖期用电、用气需求。
 
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后,各县(市)区以及区散煤办将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供电企业,设备供应商对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经散煤办,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供电企业,设备供应商,居民本人盖章(签字)的验收确认单。
 
经确认后,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原则上在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后,由居民持验收确认单、身份证、户口簿、购买发票等到所辖区域财政部门按规定领取补贴资金。
 
运营补贴将采取由财政部门预拨部分补贴资金至供电企业和燃气企业,再由供电企业和燃气企业按照补贴标准、用电量对“电代煤、气代煤”用户进行据实结算。
 
针对市民咨询洁净型煤在哪里购买的问题,记者也联系了市工信委相关科室。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4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可向用户提供洁净型煤,分别是安阳燃料公司、安阳盛安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安阳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市龙安区龙泉六友环保型煤厂。根据初步测算,我市禁燃区燃煤用户约为15万户,需煤量约37万吨。目前,这4家企业洁净型煤年生产能力共计80余万吨,基本满足我市用户需求。来源:安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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