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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检合格也没用:电费飙升智能电表再“背锅”

    发布时间:2016/11/18

    广西省柳州市和平路文化区居民代表冯女士称,今年6月,柳州供电段将小区的老电表更换为广东省深圳市龙电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DDSI51型单相电子载波电能表(以下称智能远程控制电表)后,小区居民普遍存在电量和电费上涨离谱的情况。
    为了说明情况,小区居民选取了三家住户的水电结算单为例,更换电表前,住户日均用电量基本维持在2-7度,更换之后,日均用电量却飞涨至10-13度。
     
    冯女士说,这种用电量飞涨不是个案,而是普遍现象,尤其以27栋住户最为典型,一些住房的电费甚至高达数千元,比原来翻了3倍之多。
    冯女士说,小区居住着700多户居民,以老人、下岗工人居多,每月收入有限,面对更换了电表后的高昂电费,让他们寝食难安。
    送检期间,柳州供电段用同一家公司(深圳市龙电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DDS44型单相电子式电能表作为替代电表,继续向住户供电。在为期23天的检测期间,替代电表工作正常,没有出现电量和电费猛增的情况。这让小区居民有了更换替代电表的想法。
    10月23日,检测结果出来了,送检电表均为合格产品。这让住户代表不解:同是一家公司的电表,也都是合格产品,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为此,住户代表向柳州供电段提出申请,一是对线路和电表是否装错进行仔细排查;二是将小区现装的智能远程控制电表更换为深圳市龙电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DDS44型单相电子式电能表。
    分析两个因素致用电量增长
    接到居民申请后,柳州供电段副段长刘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文化区居民用电量增长做出了分析和回应。
    刘智介绍,该段对文化区733户的用电情况进行了统计,2016年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文化区居民用电量增加3-5倍的有3户,1-2倍的有37户,增长1倍以内的359户,低于去年同期用电量的有330户。刘智指出,增长1度2度也是包括在1倍以内的数据中。
    供电段分析原因认为,一是高温天气用电量大幅度增加。今年夏季持续高度,8月份平均最高温度33℃,比去年同期高了1℃。8月份,柳州供电段的居民供电总量为790万千瓦小时,比去年同期增了17.7%,这表明居民用电量在增加,供电段的购电量才出现增长;第二,与计量周期和用电量不匹配的情况,由于电表改造在7月进行了近一个月,而电费单统一录入的日期是7月27日,在抄表日前已有改造好的电表在使用,这部分电量已计入,但时间上却未体现,就让用户有周期短,电量增多的感受,这也造成本次计费阶梯电费的增加。
    回应要求换表没有依据
    刘智表示,和平路文化区的换表工作是根据国家的两个计量规程规定。电表使用周期是十年,大部分旧电表是老型的机械表,占比为90%,实际上部分电表已超出了十年的服务期限。同时,机械表已属淘汰产品,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才实施远程智能电表的改造。
     “从2010年开始改造,并不是只针对文化区,目前铁路部门的4万户用户,我们已经改造了2万多户。”刘智告诉记者,现在供电企业普遍使用该电表,是为了加强管理,保证计量准确性和降低用工成本,特别是能够减少抄表用工,也是大势所趋。
    刘智介绍,这一批电表是通过南宁铁路局在网上公开询价、定价采购的,电表是经厂家和计量部门两次检测检效合格以后才安装的,并且3户居民家的电表送检后,结果都是合格的,居民单凭猜测认为新电表有问题对供电企业是不公平的。
    对于居民们的要求,刘智说,居民要求将远程智能控制表更换为电子表,目前没有相关国家计量技术标准和政策的依据,供电段没有办法受理。他表示,用户仍质疑电表不准的,可以向供电段申请送检,该段将电表拆下后,由用户送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付费检验,检验结果认定是电表计量存在问题的,供电局会承担相应费用,并退补相应的电量电费。另外,对电表改造期间出现计费周期与用电量不匹配的情况,供电段将全面、认真地开展核查核算,将按核查情况退补用户阶梯电费或冲减后续电量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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