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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热计量不力热企将受罚

发布时间:2011/11/15

    本报济宁11月15日讯 今天,2011至2012年济宁城区集中供暖季正式拉开帷幕。除了大范围增加市区供暖面积以外,今冬供热企业所需供热用煤也已经得到了充足的储备。此外,济宁市还要求,凡已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小区将取消按面积收费方式,实行热计量收费,推行热计量工作不力的供热企业将受罚。

    为保障集中供热用煤,济宁市政府于10月下旬下达了今冬集中供热调煤计划37万吨,所供煤炭实际发热量不低于5000大卡/千克,并按照最低价格给予优惠,由济宁市煤炭局负责跟踪调度。

    对于往年市民集中反映的换热站归属管理问题,今年虽有较大突破,但还不具备供热企业完全接管的条件,只能分批进行。据介绍,济宁市今年已整合移交自备换热站150余座,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回收整合力度。自备站的接手需要原产权单位自愿向具体负责的热企申请,之后由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移交;与此同时,承担“汽改水”节能改造及分户计量改造任务的供热企业也深感分身乏术,要接手自备站、并进行并网改造等,只能分批进行。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供热分户计量工作,记者从11月11日举行的济宁市冬季供热供气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济宁市城区完成分户计量改造的面积达300余万平方米,将全面实行热计量收费,由供热企业每月负责抄表,读取每户用热量数据,先按基本热价预收费,再按用热量结算时“多退少不补”,杜绝光改造不安表、空置表不计费等做法出现。

    为了杜绝新建建筑物计量供暖设备不达标的问题,济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规定,对于2007年10月1日以后的新建筑,安装热计量装置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将不予并网供热,同时,对已建成不达标的建筑,开发商要负责整改或委托供热企业统一改造。

    济宁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鹏表示,供热分户计量工作将逐渐纳入对各供热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并与集中供热项目立项、城区“汽改水”与自备换热站整合项目的奖补资金支持等方面挂钩,并将逐步建立企业责任追究机制,推行热计量不力的供热企业将会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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