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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分户计量 规定空置房收30%取暖费

发布时间:2011/12/20

  今年政府出台了新政策,要求只要是采用分户计量、分户控制供暖的小区,空置房基本热价按总费用的30%执行,然而对于住在南二环捷运首府的业主们来说,这个政策却难以实施。

  业主:

  早早缴了暖气费,家里却只有10多度

  捷运首府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他的房子从收房以来就一直没有入住,是空房。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又是分户计量,暖气费必须交清才给开暖气。“一平方6元,一个月光缴纳的暖气费就一千多元。”据这位业主称,他们家的暖气费早都缴过了,但是屋里的温度却只有10多度,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6度。2011年西安明确规定了空房最多只能收30%的暖气设备运营费,但是该小区物业竟然无视规定的存在,今年还是按70%收取费用。

  物业办:

  收费标准经过物价局备案

  对此,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物业办公室。物业办朱经理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小区(暖气设备运营费)就是按70%收取的,他们也都是经过物价局备案的,在墙上也有张贴公布。但记者在张贴的这一张备案表里只看到小区暖气费每平方为6元,并没有看到分户计量的空置房屋收费问题。对此,朱经理解释到,他们在给物价局备案材料中有写供暖方式及空置房的收费标准等内容。至于为什么没有张贴公布,他们也不知道。

  “我们在给物价局的材料里写得很清楚是怎么收的,要是没有写清楚的话,物价局也不会批这个备案。”朱经理还说,小区的空置房比较少,大概有二三十户,虽然有些业主还没有入住,但物业同样烧那么多气,是有成本核算的,这个收费标准也是经过业主委员大会开会商议过的。当记者要求对该小区物业办张贴的备案表拍照时,物业办经理阻止了记者,并称公示的内容在物价局都能查到。

  物价局:

  分户计量用户都应享受新标准

  昨日,记者联系到西安市物价局价管处,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分户计量条件,无论是集中供热还是小区自备锅炉,只要符合分户计量的用户,今年都应享受总价30%的执行标准。要是该小区相关收费标准经过物价局备案的话,小区物业办就应该有相关价格收费的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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