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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好不好 居民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1/12/20

      家中暖气不热,本来心中就有气,投诉后一旦遇到供热企业解决迟缓、推诿责任,居民更是火上浇油。从我市今冬集中供热开始,升级后的大连市供热投诉服务中心投入运行,今后如有供热企业“怠慢”居民投诉,将被监管系统自动记录在案,用户满意率将成为重要考核依据;企业不连续供热、供热质量差、“犯众怒”者将被逐出供热市场。

      反应快:

      第一时间“知会”企业

      昨天,接线员们正在市供热投诉服务中心接听市民投诉,当场把投诉详情录入供热监控系统。由于投诉“一键上网”,相关供热企业可第一时间获悉并采取措施,“以往可不是这样,由于当初受防火墙等条件限制,只能每天分时段下载投诉信息,再通过网路转发给供热企业,存在时间差且浪费人力。”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说道。

      对于录入供热监控系统的投诉,市供热办要求企业24小时内处理,“未处理投诉在系统中会一直"闪红灯"、做提示,市区供热办、供热企业能随时看到处理进展和结果”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投诉超过24小时仍未处理完毕,监控系统自动向供热企业负责人发送手机短信,催促其抓紧解决。

      有回访:

      是否满意居民说了算

      从11月5日开始,大连市供热投诉服务中心新增一项服务功能:电话语音回访。市民投诉后,供热企业对问题处理完毕后会及时把结果录入监控系统、上报投诉服务中心。通常情况下,录入数分钟后投诉居民将接到语音回访电话,居民根据语音提示可选择对处理结果的态度,有“满意”、“不满意”、“没去处理”三项可供选择。

      可别小瞧了回访电话,投诉居民满意率会作为市供热办考核供热企业的重要指标,这直接与企业在行业的争先评优挂钩,“用户今后就有主动权了,也迫使个别供热质量不佳、服务态度不好者尽快解决供热问题。”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披露,供热质量不佳企业,其供热质量保证金将按照规定不予返还;屡教不改,存在严重问题的供热企业,今后将被逐出我市供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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