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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邑健全农村供水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2/07/18

        中国环境报讯 山东省昌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
      《意见》要求,通过增加投入,全面加强以规模化为主要工程形式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度提高集中供水工程的人口比例,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建立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转的制度保障体系,实现农村饮用水安全。到2012年底,全市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80%以上,农村人口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源保护,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严禁各类排污行为。定期开展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制定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搞好备用水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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