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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鲁木齐“煤改气”9月15日前必须完工

    发布时间:2012/07/27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 实习生王雯报道)乌鲁木齐市189个“煤改气”单位中,已有90%以上的改造单位进入施工阶段。9月15日前,所有的“煤改气”单位必须完工并具备使用条件,如不能按期完工,将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7月25日,记者从市供热行办了解到,目前“煤改气”工程累计完成投资9.1亿元。全市189个“煤改气”单位中,178个单位已进入施工阶段。有170个单位已订购燃气锅炉755台,40个单位的燃气锅炉已到货,19个单位已开始安装设备。
        7月24日,乌鲁木齐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上下大干30天,以整洁优美、清新靓丽、文明有序、和谐稳定的城市环境,迎接亚欧博览会的召开。
        市供热行办按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煤改气”项目建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煤改气”中存在的问题,确保9月15日前完成所有燃煤锅炉房的天然气改造任务。
        据了解,今年乌鲁木齐计划投资71亿元,完成对城区所有集中、分散和居民自采暖燃煤小锅炉的天然气改造,并将其列入改善民生120件实事中。
        改造完毕后,乌鲁木齐热电联产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比例将达到100%,供热能源结构将发生彻底改变,对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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