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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省今年将完成242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节能改造

发布时间:2012/04/09

     2012年,全省将完成242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任务。其中:西安市90万平方米;宝鸡市50万平方米;咸阳市44万平方米;渭南市27万平方米;延安市18万平方米;榆林市10万平方米;杨凌示范区3万平方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必须同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价收费。

  为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了今年既改的工作进度要求:

  5月底前完成改造技术方案的论证和确定,施工队伍选定,改造中所用材料、配件的招标和采购等改造前期工作;

  7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30%;

  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60%;

  9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80%;

  10月底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

  为调动各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积极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从2012年起,除了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改造成效显著的市(区)给予表彰外,将省级奖励资金按改造面积给予项目补贴改为以奖代补,直接由省财政拨给各市,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分配、安排到具体项目,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备案。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给予通报批评,全部扣除省级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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