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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电7月起试行阶梯电价

发布时间:2012/07/18

    本报讯(记者 孙林)记者从即墨市发改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即墨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范围是“一户一表”的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是电量每户每月使用在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是电量每户每月使用210至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是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一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至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0.8469元。
  为什么要试行阶梯电价?试行后将带来哪些好处?即墨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我国主要依靠火力发电,而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资源的紧缺不断加剧,煤炭价格持续攀升,环境压力逐渐加大,调整居民电价是能源改革市场化的必由之路。阶梯电价制度是按居民用电量的多少分段计价,其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抑制高消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信息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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